厦门翔安一起继承官司,把“亲情与财产”的矛盾摊在了公众眼前——当72岁的陈大爷躺在ICU重症监护室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时,女儿陈甲悄悄用父亲的手机银行密码,把他账户里的200余万拆迁款转到了自己和两个兄弟名下。这一举动,彻底激化了继母郑大娘与子女们的矛盾。
事情得从2017年说起。当年,陈大爷和郑大娘登记结婚,两人都是再婚。2022年,陈大爷名下的老房子拆迁,拿到了数百万元补偿款。夫妻俩商量后,用180多万买了一套房,通过公证归郑大娘个人所有,剩下的钱各自分了200余万,算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做了明确分割。
变故发生在2024年6月。陈大爷突发脑出血住院,8月病情恶化转入ICU,意识逐渐模糊。女儿陈甲拿出父亲之前告诉她的手机银行密码,把陈大爷账户里的200万转进了自己、弟弟陈乙和陈丙的账户。
“他当时都快不行了,子女不照顾就算了,还抢钱?”郑大娘得知后又急又气。她认为,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,子女无权私自处分;就算陈大爷去世,自己作为法定配偶也有继承权。但陈甲兄妹三人却坚称:“爸爸住院前就交代过,让我帮忙分配这笔钱,密码也是他主动告诉我的。”
双方各执一词,闹到了翔安区法院。庭审中,法官的问讯直指关键——“你们说父亲授权,有证据吗?”陈甲兄妹拿不出任何书面遗嘱或录音,只能强调“口头交代”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知道密码不等于有处分权,陈甲在父亲ICU期间转走巨款,却无法证明授权事实,属于无权代理;而且之前夫妻俩已经分割过拆迁款,这笔钱是陈大爷的个人财产,应作为遗产处理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,陈大爷的继承人包括郑大娘和他的四个子女(陈甲兄妹加上另一个未参与转款的女儿)。最终法院判决:陈甲兄妹三人需将超出自己应得份额的钱返还给郑大娘,每人应继承约40万元。
“亲情不是‘抢钱’的借口,法律是底线。”承办法官在判决后提醒,“面对亲人的财产,不管是子女还是配偶,都得按法律程序来——有遗嘱按遗嘱,没遗嘱按法定继承,别让钱伤了最亲的人。”
这场官司没有赢家。郑大娘拿到了应得的份额,却失去了继子女的信任;陈甲兄妹虽然退了钱,却背上了“趁父亲病危抢钱”的骂名。说到底,钱能算清,可亲情的裂痕,未必能轻易修复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